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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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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林歌起了個大早。

今天她滿課。

為了能空出大段的時間畫畫,林歌盡量將自己的課程安排在連續的幾天,這也導致周四一整天她都必須奔波在校園之中趕課程。

睜開眼按掉鬧鐘,她便看到了屏幕上那條短消息。

楚肆:【我後天回申江,那之前不請我吃飯嗎。】

猛地坐起來,林歌揉了揉眼睛看了一眼收到這條消息的時間,清晨六點鐘。

他醒的好早。

應該是工作比較忙吧,不是說了嗎,是因為出差才來的。

這樣想著的同時,林歌已經敲了一排字發出去:【請,晚上你有時間嗎,我白天滿課。】

當然要請。

自己在胸中百轉千回都無法說出的話,現在由對方提出,哪裏有不珍惜的理由。

再說了,他後天就要回申江了。

消息很快跳出來。

楚肆:【你最後一節課在哪裏,我去接你。】

林歌:【三教。】

楚肆:【好。】

那麽現在,最重要的問題已經不是怎麽在十五分鐘之內洗漱、換好衣服、吃好早餐趕到距離宿舍將近一公裏路程的綜合樓教室上第一節 課,而是今天晚上去哪家餐廳吃飯、穿哪件衣服以及——

晚上和楚肆聊什麽。

林歌不是一個擅長找話題以及和別人聊天的人,相反,她總能把天聊死。

好在,畫畫不用這方面的能力。

可跟已經三年不見的楚肆一起吃飯,林歌一想就怕的要死。期待又害怕。

雖然第一節 課還是遲到了,但是林歌終於想好了去哪裏吃飯。那是一個絕佳的地點,她是這樣想的。

課間時間,她做賊心虛的跑到洗手間打電話預約那家餐廳的位子,還厚著臉皮請服務員務必要幫她安排景觀位。

到了中午,林歌放棄了自己的午休,翻出化妝品給自己畫了一個精致的妝容,然後在慎重的挑選以後,穿上了白T和牛仔褲,去上下午的課。

一整個下午,林歌都在想,到了晚上要問楚肆什麽樣的問題,和他聊什麽。

不知為什麽,只要想到這個人的名字,林歌便覺得心要飛起來似的。

上課的教室旁邊有一片銀杏林,金黃的葉子在地上鋪上了一層明黃色的地毯,空氣仿佛是透明的,風一吹便能看到陽光下飛揚的微塵。

林歌的教室就在一樓,她甚至有一種預感,陽光下的這些銀杏葉,若是踩在上面,一定會有最悅耳的脆脆的聲音。

天氣好極了,湛藍色的天空之中,白雲像是心形棉花糖。

這樣的天氣,最適合在草地上鋪上野餐布,帶著裝滿食物的籃子跟愛的人一起約會。

誰說春天才是最適合戀愛的季節呢,明明秋天才是。

林歌也在想,他為什麽要突然造訪。

送自己禮物,還提出要一起吃飯。

真的只是因為要出差嗎?

一方面,林歌內心清楚,楚肆這次來必定是因為出差,帶禮物之類的事情大概是因為順手而已。在這三年內,不要說是突然見面,林歌從來沒收到過來自楚肆的任何一條消息,這個人就好像從來沒出現在自己的生活中一樣。到後來,林歌夢到楚肆太多次,就連她自己也開始覺得,楚肆,就是存在於她夢中的一個人而已。

可是另一方面,她又迫切的想要給楚肆的出現加上一個特別的理由,比如說......看到自己朋友圈那怨氣深重的對於耳機的抱怨以後便想要給自己一個驚喜。畢竟她很少發朋友圈,即便發,也從不發帶有任何負面情緒的詞句或是圖片,因為不想讓周圍的人擔心。

可這些,又跟楚肆有什麽關系呢。

思來想去,關於楚肆突然出現還給自己帶禮物最後的原因還是只有一個:順手而已。

那麽今晚的晚餐,她內心渴望著、期待著的浪漫之夜,會不會也僅僅是自己的臆想呢。

沒有那麽多暧昧與不安的因子,只不過是許久未見的朋友到訪之時,一頓禮貌的晚餐罷了。

林歌突然想起,在三島由紀夫的《假面自白》之中,有這樣一段話——

我感覺自己擁有一切。也許是因為,只有在忙著為旅行做準備時,我們才徹底擁有旅行的全部。剩下的工作只是破壞一切,那就是旅行,一件徹底的徒然之事。

想到這裏,一切都黯淡了。

林歌開始害怕晚上的到來。

害怕,她和楚肆的這頓晚餐,會像她當初第一次到申江之時那樣,大失所望。

下課鈴響起,林歌將書冊裝進帆布包裏,慢吞吞的隨著人流往外走。

檢查了手機,沒有任何消息。

林歌擡起頭,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一個身材修長的男人站在不遠處的走廊中。

他身上穿著白色長袖衫,黑色西裝褲,夕陽照在他的側臉上,而他則像是從天而降的神明,周身散發著聖潔的光芒。

楚肆手上拎著一件黑色的外套,此刻正看著自己。

林歌的臉一下就紅了。

心臟也像是發狂了的小鹿一樣,不撞死不罷休。

周圍經過的同學不約而同的往楚肆身上看,幾個女生互相推搡著竊竊私語,終於有一個女生鼓起勇氣朝楚肆身邊走去。

而他一眼都沒看,邁步往林歌的方向走來。

林歌突然覺得,雖然自己第一次到申江的旅行是失望的,可是最後她遇上了楚肆。

遇到了楚肆,一切便都值了。

她快步走到楚肆身旁,一陣好聞的柑橘清香襲來,她彎起眼睛:“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

楚肆自然的接過林歌手中的包,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她今天穿著的衣服,開口:“剛好走到這裏,一眼就看到了你。”

又是一陣劇烈的心跳。

林歌看著已經被他拿在手中的自己的包,想問他重嗎,可又覺得不合適。

一路上,林歌感受到了無數道熾熱的視線,她心中清楚,一切都是因為楚肆。

他這樣的男人,無論在那裏,毫無疑問都是人群中的焦點。

楚肆的車就停在附近的圖書館門口,他率先打開副駕駛的門,將林歌的包放了進去。

林歌說了聲謝謝,上車系上安全帶。

“這是我借的車。”楚肆從鏡子裏看到林歌的臉,又說:“雖然三年前你也這麽穿,但是氣質變得很不一樣。”

“哪裏不一樣?”林歌扭頭問。

這是她自己的一點小心機,三年前她第一次見到楚肆的時候,身上穿的就是白T和水洗藍牛仔褲,今天她本來想穿小裙子,可想起這件事,還是穿了白T和牛仔褲。她想讓楚肆想起三年前。

只是沒想到,他這麽快就識破了自己的小心機。

看著林歌因警惕而睜大的眼睛,楚肆彎唇笑了,“不用這麽緊張,我是說,長大了。”

聽到楚肆說自己緊張,林歌的心臟都快從喉嚨口蹦出來,她臉頰紅著,連帶著耳尖都發燙,最後只能小聲支支吾吾的說:“我沒緊張。”

不僅僅是長大了。

楚肆心想,三年前,他第一次見到林歌的時候,便想到了一句可以準確形容她的話:美而不自知。

而現在,她已經能夠完全駕馭自己的美麗。

恰到好處的妝容將她的清純可愛發揮到極致,一雙大眼睛看著人的時候,裏面仿佛雖是都可以飛出最美麗、五彩斑斕的蝴蝶來捕獲人心。

這樣的她,即便是穿著最簡單的白T和牛仔褲,也美的不可方物,讓人挪不開眼。

林歌將地址發給楚肆,他打開導航便驅車前進。

車廂裏安安靜靜,楚肆身上那種獨特的柑橘清香絲絲滲入林歌的鼻腔。

從第一次見到他起,林歌便對他身上的氣味非常敏感。或者說是,楚肆身上的氣味非常獨特,讓她聞之難忘。

“耳機怎麽樣?”楚肆問。

林歌偷偷在鏡子裏面看著楚肆專註開車的側臉,真心回答道:“很好用,謝謝你。”

她想順著這個話題問“你為什麽要突然出現送我這個耳機”,可又覺得這個問題太過突然。她怕自己嚇到楚肆。

“不用客氣。”

晚餐是在一個河邊的露天餐吧裏面吃的,這是北河為數不多的靠近水面的餐廳,林歌特意選了這樣的餐廳。

餐廳環境還不錯,二樓的露臺上可以看到波光粼粼的水面,每個座位之間是光亮恰到好處的地燈,不著痕跡的將座位與座位隔開。

座位大約也坐滿了,林歌粗粗掃了一眼,大都是約會的情侶,靠近樓梯的那個桌子上還擺著玫瑰花,桌面上也鋪滿了鮮紅的花瓣。

她臉又是一紅。

一旁的楚肆看著她一路上這樣總是莫名的紅透了臉、又憋屈的壓下所有的羞澀,唇角再次勾起。

突然,很想知道她腦袋裏面都裝的是什麽。

吧臺左邊有一個小舞臺,舞臺上有一位歌手正在唱那首《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這是林歌選擇這家餐廳的第二個原因,餐廳裏面有駐唱歌手。

看著舞臺的方向,林歌托著下巴問楚肆:“你現在,還唱嗎?”

從前見到楚肆的時候,他說他在那家酒吧駐唱。

現在到北河出差,那麽應該是換了一個工作的吧,畢竟酒吧駐唱也不穩定——想到這裏,林歌突然打心底裏升騰出一種自我厭棄。

明明自己很討厭別人用穩定還是不穩定來衡量未來選擇的好壞,可是自己竟也會潛移默化的這樣去判斷別人。

“不唱了,”楚肆失笑,“工作忙。”

果然是這樣。

“那挺可惜的,”林歌打心底裏說,“你唱的真的很好。”

與優美的環境相比,菜色就有些不盡人意了。

牛排略微有些焦糊味,蘆筍又老又硬,林歌放下刀叉,小心翼翼的說:“抱歉,菜好像不怎麽好吃。”

楚肆一笑,“我還以為你會帶我去吃北河的特色菜。”

“啊,你想吃那個嗎?”林歌懊悔不已,心想自己不該自作主張選了一個和那天類似的餐廳,“那下次......”

不對,沒有下次了。

林歌沮喪的垂下了眼眸。

“小歌。”

“嗯?”林歌屏住呼吸擡起頭。

“那下次,你帶我吃北河當地菜好嗎?”

楚肆手撐在桌面上,身體微微前傾,越過桌子中間放著的圓形小燈柱,眼眸中仿佛有星星一般看著林歌:“我想嘗嘗,你們北河的當地菜。”

林歌眸光閃動。

幾滴水打在她的面頰上。

她仰面,豆大的雨點從天上落下來。

——好巧,在申江一起吃晚餐的那天,也下了好大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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